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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公安局警卫识别标志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7/26     浏览次数:    

马鞍山市公安局警卫识别标志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警卫识别标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CDL20190722093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邀请发布日期:2019年7月22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25日上午10:00                  

成交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精信纸塑标牌经销部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花山区和平村14-106号

成交价:432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询价函。

评审委员会名单:毕厚荣、孙其凤、彭小春

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 

地址:马鞍山市九华路东段

联系人:彭小春  

联系方式:0555-2422087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  

项目负责人:陶金晶         联系电话:0555-2376008 

 收费金额:详见询价函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联系电话: 0555-2376008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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