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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2/2     浏览次数:    

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JCDL20210107013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盛农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塘南镇

中标综合费率:1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

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提供粮油、副食调料、饮品、蔬菜、肉类、蛋类、水产供货及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蓓蓓、王恩霞、刘尚华、许艳、夏辅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中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联系电话:0555-2376008 

若中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马鞍山市阳湖路930号

联系方式:0555-211005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八层

联系方式:高邦衡 陶金晶0555-237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邦衡 

 话: 0555-237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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